《景安新城1号私募基金合同》变更的公告
时间:2026-03-20来源 :作者 : 浏览次数:9

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景安新城1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发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托管。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维护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我司拟对本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司特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发布关于《景安新城1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变更的公告。

一、 公告函术语

本公告函中的所有术语,除另有说明外,其定义与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二、 对【景安新城1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基金合同相关条款与本公告下述条款不一致的,以下述附件条款为准

三、 合同变更流程

由于本次变更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我司可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基金合同。现以公告形式告知基金份额持有人。本次变更公告期为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止

本次合同变更不溯及既往,本变更公告自2026年3月24日起正式生效。

四、 其他

本公告自我公司完成上述合同变更流程之后生效,且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原合同有抵触,以本公告的约定为准。

本次变更生效后,若有新的基金投资者向我司申请申购景安新城1号私募基金,我司承诺并保证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提供新版本合同给投资者签署。

公告附件:《景安新城1号私募基金合同》变更的公告



 【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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