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葵稳健2号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公告
时间:2016-10-06来源 :作者 : 浏览次数:1295

万葵稳健2号混合型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万葵稳健2号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章节的规定,管理人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对《万葵稳健2号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中相关内容进行变更(以下简称“本次变更”)。

      即日起,我司将对公司官网做全面的改版升级,以适应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工作的要求,新版网站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69-88993572(梁小姐)

      特发此公告!


附件1《关于万葵稳健2号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意见征询函--TO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大or普通)(201604)》


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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