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诺是为自己购买私募产品。
我承诺符合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我承诺符合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万葵资产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万葵资产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万葵资产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为切实保障您的投资权益,应中基协《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要求,投资者了解私募基金信息前应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参与风险问卷评测,敬请协助我们完成信息补充和评测认证,一次通过后3年内无须再次评测,谢谢您的支持。
上海万葵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私募基金进行关联交易的告知函
尊敬的各位份额持有人:
我司管理的【万葵聚富湾16号家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拟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关联交易,具体事项为
投资于我司作为管理人的【万葵聚富湾115号家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我司已建立针对关联交易的特殊决策机制,已建立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作市场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关联交易回避机制。
我司承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或操作市场等违法违规活动,在运用本基金财产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时,遵循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并切实防范利益冲突,履行信息披露任务。
特此告知。
【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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