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按运作指引十七条整改的公告
时间:2024-06-21来源 :作者 : 浏览次数:156

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持有我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基金产品。根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符合第十七条相关要求的,自202481日开始将不得新增投资者,不得展期,除因追加保证金需要募集外不得新增募集规模,合同到期后进行清算。

为了避免本基金转入被动存续,我司基于保护投资人利益原则,结合相关监管文件要求以及基金合同约定,对我司管理的基金产品场外衍生品内容(收益凭证/收益互换/场外期权)选择相关方案进行整改(方案详情见附件)。

上述变更自202481日起生效,本次变更不会影响本基金合规运作,我司将继续专业合规运作本基金,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司的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按运作指引十七条整改的公告

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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