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葵稳健1号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情况说明
时间:2016-06-27来源 :作者 : 浏览次数:1348

关于万葵稳健1号基金

基金合同变更的情况说明


招商证券托管部:

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管理的“万葵稳健1号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合同变更事项已于2016年6月27日完成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征询,征得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同意。我公司承诺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均知晓本合同变更事项。

合同变更条款具体如下:

序号1

删除现条款:

(2)保底托管费

产品在存续期每个运作年度的最后一天或产品终止时结算托管费用时考虑保底金额,保底托管费计算公式如下:

存续期每个运作年度的最后一天或产品终止时应收取的保底服务费用=MAX(0,80000×本运作年度基金存续天数/365-本运作年度基金存续期计提的托管费及运营服务费)

保底托管费(若有)于基金存续期内后续年度成立日的对日或基金终止时计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保底托管费不进行摊销。

本次合同变更条款自2016年6月28日生效。

若由于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合同变更条款产生法律纠纷,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公司承诺合同变更生效后将按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履行报告义务以及向投资者披露。特此通知。


特此通知。


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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