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诺是为自己购买私募产品。
我承诺符合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我承诺符合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万葵资产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万葵资产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万葵资产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为切实保障您的投资权益,应中基协《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要求,投资者了解私募基金信息前应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参与风险问卷评测,敬请协助我们完成信息补充和评测认证,一次通过后3年内无须再次评测,谢谢您的支持。
上海万葵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葵稳健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经理变更的
通知函
尊敬的投资者:
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管理的万葵稳健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根据《万葵稳健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李俊】为本基金的投资经理,现因离职原因,【李俊】不再担任本基金的投资经理,本基金的投资经理变更为【王铁成】。变更后投资经理【王铁成】简介如下:
王铁成先生,有着多年金融、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期间积累丰富的大资金实战经验,股票方面注重价格与价值的研究,偏爱低估品种,形成稳健和长期投资的理念,秉承理性,稳健,细致,耐心的投资原则。
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拟根据《万葵稳健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九章中:“2、以下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自行决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投资经理的变更;”的约定对该基金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就上述变更事宜,我司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基金委托人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通知!
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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