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本公司作为万葵聚富湾33号家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人,根据《万葵聚富湾33号家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2024年01月12日为基准日进行收益分配。
特发此公告!
附件:万葵聚富湾33号家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东莞市万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6日